招标采购中心是在资产管理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标采购、资产处置(拍卖)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与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编制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年度计划及预算,负责招标文件的起草、报批、核查、发放。
三、建立和管理学校评审专家信息库,报批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预备名单。
四、负责接收招标采购申请,确定招标方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完成采购任务。
五、负责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使用部门签订书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并组织对建设项目的验收。
六、负责学校招标采购计划的具体实施,参与学校固定资产及大宗商品购置计划的前期论证与项目考察,参与学校重大投资方向的论证。
七、负责学校进口设备订货、报关、免税、商检、索赔等工作。
八、负责与招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及归档工作。
九、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信息公开及发布。
十、受理使用部门、投标单位及有关方面对招标采购工作的投诉。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