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运营监管科是在资产管理处领导下, 负责对学校各类资产运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运营监管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资产运营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对用于对外投资、租赁(出租、出借)、内部运营的资产(含无形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加强可行性论证、法律审核和监管,做好资源配置、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拟投入各类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适时予以调整。
四、按照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牵头组织、协调和落实对学校国有资产运营的过程监管和目标绩效考核。
五、及时办理审核、审批和备案手续,监督合同执行情况;每年对全校资产运营和合作项目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负责校办产业的产权管理,做好对其运作情况的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及土地对外出租经营的管理工作;及时与行政主管部门联络,做好信息报送。
七、牵头组织以学校无形资产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拟投资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核、委托评估、评估确认,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工作。
八、负责资产运营监管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涉及学校资产运营方面的各类统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