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学校对部分机构和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为使办公用房尽快调整到位,并确保按规定标准使用,根据省高校工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鲁高工委发电[2017]2号)和山青院办字[2016]28号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拟对我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坐班人员)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和信息登记,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部门以人事处近期(2018.3.27)核定的坐班人员名单为报送依据,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在部门2017年末办公用房台账范围内进行调整,填报附件1、附件2相应表格,于2018年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办公楼320,联系电话:5899720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cglk@sdyu.edu.cn,过时不候。资产管理处将根据报送材料统一对公用房屋进行登记、调配。
报送注意事项:
1.房产专(兼)管员按标准核对本部门人员用房调整情况,填写人员用房情况表(附件1)和公用房屋信息登记表(附件2),用房标准:正处级18㎡,副处级12㎡,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9㎡。
2.对调整(新增)机构中合并、拆分的科室用房,按业务归属由归属部门房产专(兼)管员填写。
3.闲置不用的房屋一并上交,由资产管理处接收。确需新增房屋的,请一并提交书面调整申请。
4.专职教学督导员用房,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安排至教学督导员专属办公室。
5.正处级组织员用房,由组织部统一安排至正处级组织员专属办公室。
6.填报材料需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附件1:2018年度(上半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工作人员(坐班人员)办公室使用情况表
附件2:2018年度(上半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部门公用房屋信息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