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7年学校的工作布置,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近期将开展2017年下半年公共房产清查工作。
第一阶段:由本单位(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主管或使用的房产进行自查,并由房产专(兼)管员填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房屋信息登记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4日
第二阶段:由资产处依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公共房屋信息登记表,对所主管或使用的房屋进行核查,对超标用房作出调整,对无批准手续的用房收回房屋。
时间:2017年10月26日——10月31日
填报说明:
依据省教育厅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有关高等院校校舍指标解释结合我校校舍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分类:
1、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院系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等。
2、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会堂等。
①教室:包括各种一般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及附属用房等。舞蹈、设计艺术学院教室包括公共基础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室(形体房、画室、各种大、中、小型排练用房等)及附属用房等。
②图书馆:包括各种单独建设的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暗室、图书消毒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等)。
③实验室、实习场所: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及附属用房);实习实训用房(包括旅游实训中心);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学习、实验、科研补助用房。舞蹈、设计艺术学院的实验室习惯称实习及附属用房,其内容包括大型观摩、排练、实习演出、展览陈列、摄影棚、洗印室等用房。
④专用科研用房:是指科学研究、设计、开发、使用的用房,不同于用于公共教学的实验室。
⑤体育馆:非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风雨操场、健身房、乒乓球(羽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单独建设的体育用房面积包括目前被占用作为非体育用房的建筑(2号学生公寓楼下乒乓球室负一层)。
⑥会堂:是指供集会或举行文化、学术会议的独立建筑。
3、生活用房: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教工宿舍(周转房)、教工食堂等。
①学生宿舍: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公用活动室、管理人员办公室等(1—8号学生公寓楼)。
②学生食堂:包括餐厅、厨房及附属用房(主副食加工间、主副食库、餐具库、冷库、配餐间、炊事员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厕所等)、食堂办公室等(包括外接占地大棚)。
③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包括校医院、公共浴室、食堂工人集体宿舍、汽车库(公车)、服务用房(小型超市、洗衣房等)、综合修理用房、总务仓库、锅炉房、中水站、配电室、消防用房、环卫绿化用房、传达警卫室等。二级学院师生活动用房主要包括学生会、学生社团、心理咨询、帮困助学、勤工俭学、就业指导等用房,文娱活动用房,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活动及管理用房(包括大学生孵化基地、青年众创基地、南铺北店O2O连锁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团委大学生联合会创业项目)。
④教工宿舍(周转房):是指学校产权的不出售给个人的用于周转的公寓。
⑤.教工食堂: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公用活动室、管理人员办公室等。
4、其他用房:包括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库),商业用房,产业用房。
①在校内开办的银行ATM机、移动电话通讯站(包括彩钢瓦房)、快递箱柜等。
②为方便学生生活,由学校招商的服务企业使用学校产权的用房。
电子信箱:fcglk@sdyu.edu.cn
受理单位: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58997207
附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房屋信息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