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范围
文件规定,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正式在编人员(含1998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2、本人及配偶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房改房;
3、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按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出售的腾退公有住房;
4、本人及配偶未购买本单位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以及特殊优惠团购商品房。
凡房改后参加单位(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购、建住房的职工,不管是否达到规定面积标准,均不再列入补偿范围。已购买汉峪省直小区住房的职工,是继续认购还是领取一次性住房补偿,由本人自主决定。
职工参加单位集体购、建住房,视其购买住房行为是否已经实质性完成为标准进行界定,不以是否拥有房产证、是否入住为依据。
职工婚姻状况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实际婚姻状况为准。现婚姻状况与民政系统婚姻信息不一致的,应按规定到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二、补偿标准
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标准(附件),综合考虑商品房价格变动等因素,分职级确定。
无房职工应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偿数额,根据职工本人199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任职情况,任职年限及不同年度应享受的职级补偿标准,累计计算确定。职务调整年度,按折算到月的不同职级补偿标准,以月为单位累计计算确定(调整当月执行较高职级补偿标准)。职务(专业技术职位)及任职时间以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为准。(标准见附表)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汇报好、落实好此次补偿的政策和范围及要求,确保将补偿精神通知传达到本部门每一位职工,核实职工住房情况是否属实,如有遗漏、错误、虚假情况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为确保准确及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从对每个教职工利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责任人事前要填写工作《责任书》。
符合补偿的职工需填写《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申请表》、《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证明》。
自愿放弃补偿的职工要志愿填写《承诺书》。
请各部门务必在10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所要求填写的表格及技术资料报办公楼(原浴室楼)资产管理处房产科117房间。联系电话:58997207
届时,如有问题需咨询,可联系资产管理处房产科罗彬, 电话:13608922000校内62000;人事处刘兵强,电话 58997104
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标准
单位:元/人·年
|
职级
|
1998-2002年
|
2003-2007年
|
2008-2013年
|
|
职务(管理岗位)
|
正厅(管理三级)
|
9600
|
10560
|
11640
|
|
副厅(管理四级)
|
8400
|
9240
|
10200
|
|
正处(管理五级)
|
7200
|
7920
|
8760
|
|
副处(管理六级)
|
6600
|
7260
|
8040
|
|
正科(管理七级)
|
6000
|
6600
|
7260
|
|
副科(管理八级)
|
5400
|
5940
|
6600
|
|
科员(管理九级)及以下
|
4800
|
5280
|
5820
|
|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
|
正高(专业技术二级)
|
9360
|
10320
|
11400
|
|
正高(专业技术三级至四级)
|
7800
|
8580
|
9480
|
|
副高(专业技术五级至七级)
|
6900
|
7560
|
8400
|
|
中级(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
|
6000
|
6600
|
7260
|
|
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
|
4800
|
5280
|
5820
|
|
工勤人员
|
高级工(技术工三级)及以上
|
5940
|
6540
|
7200
|
|
中级工(技术工四级)
|
5340
|
5880
|
6540
|
|
初级工(技术工五级)、普通工
|
4800
|
5280
|
5820
|
责 任 书
已将《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职工,并集中上报符合补偿条件共( )人,如有遗漏、错误、虚假本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人员汇总名单:
通知联络员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
|
|
工作简历
|
(填写格式:×年×月至×年×月,在何单位任何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
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证明
|
配偶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
|
|
工作简历
|
(填写格式:×年×月至×年×月,在何单位任何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配偶无正式工作的,需提供1997年1月期间主要居住地点)
|
承诺书
本人因
, 自愿放弃“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适用于符合补偿条件,但因自身原因不领取补偿的人员。
例:配偶无法提供相关信息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