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盘活学校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鲁财资[2019]49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9]13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9]31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9]3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闲置资产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闲置、积压、利用率不高、超标配置、违规占用或使用不当的资产。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部门结合资产清查核查情况,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通过闲置模块进行资产闲置申请,资产管理处审核资产符合闲置条件后,资产管理员清点实物移交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好资产账的变动。
2.各单位、部门闲置3个月以上、违规占用、超标配置或使用不当的公用房屋,腾空和保洁后,交回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现场查看房屋情况,收回房屋钥匙。
3.对于已规划使用需求但目前尚未建设使用的闲置公有房屋,各单位、部门应先将房屋移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按照闲置房屋统一管理配置,确需使用时再进行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开展闲置资产清理工作,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2.闲置资产清理工作完成后,如还存在因公有房屋闲置或超标配置等问题被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问责。
请各单位、部门于6月19日下班前完成上述工作,资产管理处将在7月初对各单位、部门资产、房产进行巡视核查。
联系人:刘惠珠,联系电话:58997153。
资产管理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