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发挥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 “谁使用,谁负责;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学校与各单位、部门签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授权管理责任书,以明确管理责任,明晰使用权限,确保责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各单位、各部门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部门于9月2日前到资产管理处(办公楼313)领取责任书。
2.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学校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存,一份请于9月4日前交回资产管理处留存(办公楼313房间)。
三、工作要求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授权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是落实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规范管理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将于近期出台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指导价格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线上审批流程等措施,加快完善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配套制度、标准和流程建设。
联系人:石杰
联系电话:58997366
资产管理处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