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近期,资产管理处对原“资产申购、项目立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将原流程根据业务工作分为两个流程,分别为“零星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发放流程”(拟近期上线) 、“招标采购立项审批与实施流程”。其中 “招标采购立项审批与实施流程”提高了招标采购工作透明度,实现了采购全过程可视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多部门共同决策、共同实施的原则,重点突出了对采购环节的信息交互。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及功能调试,该流程于11月1日正式启用,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除使用资产管理处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经费购买固资的情况外,其他采购项目(含自主采购)均需通过此次新上线的“招标采购立项审批与实施流程”进行线上立项审批和实施。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
2、因该流程信息互动环节较多,请各项目单位、资金所属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人员及时关注项目进度,提升审批效率。
三、操作指引
1、流程访问路径如下:学校融合门户-->服务大厅-->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立项审批与实施流程。
2、操作界面


四、咨询电话及人员
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或有任何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58997405;联系人:陈恒(招标采购中心)。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