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规范办公及附属用房的管理使用,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山青院办字〔2016〕2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校办公及附属用房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对象
全校各单位、部门。
二、自查时间
2025年3月6日—13日
三、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一人占用多处办公用房情况。
3.是否存在办公及附属用房闲置情况。
4.是否存在校外人员违规占用学校办公及附属用房情况。
5.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房产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自查,确有违规使用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2.公用房管理系统的数据是学校和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请各单位、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及时更新公用房管理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3.各单位、部门完成自查工作后,于3月14日17:00前,将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盖公章后的《办公及附属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PDF版发送至邮箱:sj@sdyu.edu.cn.
4.自查结束后,资产管理处将对办公及附属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办公及附属用房的规范使用。
联系人:石杰 联系电话:58997306
附件:《办公及附属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表》
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