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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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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部门:

随着学校机构设置及处级干部调整工作的结束,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巩固2017年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请各单位、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机构和人员调整后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一、做好主管资产领导和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工作

由于近期学校干部调整变化较大,为保证学校资产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部门重新明确分管资产领导和资产专(兼)职管理员,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资产管理员登记(变更)审批表》(附件1),于521日前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登记备案。届时资产管理处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审批,并分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权限。

各单位在确定资产专(兼)职管理员时,应将本单位资产专(兼)职管理员的工作内容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分管资产工作的部门领导应尽职尽责。部门负责人为资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的资产专(兼)职管理员原则上由实验室管理员担任,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2

二、做好部门资产账户调整设置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依据学校机构设置文件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填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单位调整设置登记表》(附件3),于521日前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将根据报表统一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各单位名称进行调整。

三、做好机构、人员调整后资产变动工作

本单位内固定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单位等发生变动的,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申请变更,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资产变动审批表》(附件4),尤其是退休、调出人员要及时进行清查、变更。

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315

咨询电话:58997153

联系人:刘惠珠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